离婚时,婚后单位给的福利房怎么分?
婚后购买的单位福利房,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规定,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工资、奖金等财产属共同财产。若购房资金来源于共同财产,房产即属共同财产。第1087条明确,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法院按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。本案中,因购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,且无相反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,依据上述法律,该房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,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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